践行男女平等理念 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
践行男女平等理念 培育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
甘肃联合大学 副研究员 谭发科
党的十七大把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推向一个新起点,这是来之不易的。但是新的历史时期,要真正实行男女平等,仍然任重道远,要与时俱进,不断研究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,开创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局面。
一、中华民族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起点
从辛亥革命到中国共产党成立直至进入历史新时期,中华民族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经历了艰难复杂的的历程,取得里丰硕的成果。新中国成立前。革命前辈开拓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示范;建立新中国、确立社会主义制度,开辟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时尚;进入历史新时期,开创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起点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:“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,……形成男女平等、尊老爱幼、互爱互助、见义勇为的社会新风尚”。这就把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摆在精神文明建设,形成社会新时尚的首要位置,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号令。众所周知,当今中国,许多女性精英进入党和国家、省、地、县各级领导岗位,参政议政,决策党和国家及民生大事,这是“妇女撑起半边天”,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新起点的有力佐证。然而,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有悖于男女平等理念的问题说明:进一步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是新时期的迫切需要。
(一) 革命前辈开拓了男女平等理念的新示范
在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洪流中,许多革命前辈为了解放全中国,解放广大妇女,实现男女平等,付出了巨大心血,做出了成功的示范,其中一些女中豪杰,巾帼英雄以敢为人先的胆识,冲破封建牢笼,剪短发,不缠足,进学堂,闹革命,在金戈铁马,血风腥雨的战斗历程中,树立了正确的爱情观,在志同道合、心心相印的基础上,不分门第,自由恋爱,终成幸福家庭,这是男女平等的耀眼曙光,为旧中国广大妇女指明了求解放的方向,这种示范作用影响深远,要改变男女平等的现实,务必推翻旧中国。
(二) 新中国开辟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风尚
新中国成立后,广大妇女扬眉吐气,当家作主,奠定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坚实基础,开辟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风尚。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:时代不同了,男女都一样。妇女你能顶半边天。并指出:广大妇女平等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成立了各级妇联组织。《婚姻法》规定:实行一夫一妻制,废除一夫多妻制,对许多老夫老妻补领结婚证,这集中体现了男女平等等的新风尚。《婚姻法》还规定反对包办、买卖婚姻,男女自由恋爱。宪法第48条规定:“妇女在政治的、经济的、文化的、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男女平等的权利”。“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,实行男女同工同酬,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”。从此,妇女的社会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,男女自由恋爱,为国尽责,其中姣姣者自尊、自立、自强,在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岗位上发挥着特殊重要作用,为践行男女平等理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(三) 新时期开创了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起点
改革开放三十年来,践行男女平等理念取得了看的见、摸得着的显著成就。党的十七大既是对这一理念时间的科学总结,又将此推向了一个新起点。近年来,在《婚姻法》修正案中曾加了“禁止家庭暴力”的条款,定性家庭暴力为犯罪行为。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“禁止歧视、虐待、残害妇女”。像甘肃、四川、辽宁、江西、湖南等20多个省市去政府制订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,规定:“公安、民政、司法、行政等部门……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”。更令人欣慰的是,从中央到基层,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参政议政摆到了国强富民的很重要议事日程,大批女强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,各级女官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逐年增多,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更是如此,从而把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推向一个新起点。
但是,在现实生活中,有悖于男女平等理念的封建思想依然存在,新时期又出现了男女不平等的问题。
表现之一,家庭教育的不平等。一些地区特别是边远城乡和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重男轻女,不少女性失去了上学的机会。
表现之二,家庭暴力时有发生,而且花样翻新,甚至出现了“冷暴力”和“精神虐待”,在“高识阶层”也发生了此事。据统计,2006年1-9月甘肃省各级妇联接待来访来电3087件次,占婚姻家庭类的34.3%。在施暴中26-45岁的约占75%,初中以下文化的占77%,农民占41%,工人占20%。可见,农村多于城市,穷家多于富家,文化低的多于文化高的家庭。这说明,发展经济,提高文化素质,对于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必要性。
表现之三,恋爱中女性受伤害。在中学生中出现了早恋现象,发生了性关系,影响女生的学习生活。在大学生中,男女恋爱,女生仍然属于弱势群体,近年大学校园发生的情杀、约会强奸、性骚扰等针对女生的性暴力不容忽视,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。
表现之四,就业上的男女不平等。拿大学生毕业找工作来说,不少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选人招聘时,多招男生,少招女生,甚至只要男生不要女生,迫使校方只好采取男生搭配女生的办法是女生就业。
表现之五,贪官的“婚外情”有赠无减。极少数腐败分子及品质低劣财大气粗的人知法犯法,玩弄女性,保养情妇,实为重婚。据中纪委调查,被处决的国家原药监局局长郑某有多名情妇。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有29名情妇 。没有曝光的也大有人在。这实质上是一夫多妻制的死灰复燃,务必依法惩处。
综上所述,必须加大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力度,不断解决有悖于男女平等理念的新问题。
二、做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促进派
(一) 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理念
首先,使男女平等理念入心近脑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指出:“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法律等方面享有平等”。换句话说,泛指地位平等。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精辟论述,还是反复实践,都证明了一条真理:平等的观念本身都是历史的产物,它既是具体的,相对的,又是历史的,是受社会制度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发展所制约。旧中国对剥削阶级是平等的,对于人民群众来说,自由平等不能超出剥削阶级所规定的范围。社会主义平等是绝大多数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平等,获得有尊严的生存和全面发展。促使这一平等理念入心进脑,是新时期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理念的基础前提。
其次,深刻理解男女平等理念的内涵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男女平等内涵深广。男女之间不仅要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发展中平等相处,享有平等的权益,参政议政,决定党和国家及民生大事,而且在恋爱、结婚、家庭生活中一律平等。广大妇女还担负着做母亲的特殊责任。事实证明:母亲是人生最圣洁、最美好、最无私的意语,她是子女的第一所学校,第一个课堂,第一位老师,对子女的爱是永恒的,“世上只有妈妈好”是真实的写照,发挥着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。作为事业型的妻子,既要操持家务,又要以事业为重,与丈夫比翼齐飞,创造人类文明;作为贤妻良母型妻子,既要支持其夫创业,又要教子成才,报效祖国。可见,理解了这一理念的深刻内涵,了解了妇女在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,对于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,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理念是顺理成章的。
其三,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是人类共有的追求。践行男女平等理念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也是人类共同的追求。因此,要引导广大群众,特别是青少年男女要铭记:新时期要有新风尚,践行男女平等理念不仅是自身的神圣职责,也是为世界文明进步做贡献。
(二)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爱情观
懂得爱情的真谛。爱情是古今中外人们言谈的美好、亲切的话题。国内外有识之士和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有精辟的论述,大体有如下几种表述:“人生是花,而爱情便是花中的蜜”;真挚的爱情是忠贞不渝,新美如画,不是一见钟情,而是相知甚深,慎重选择:爱情不是一切,还有终身事业。原全国政协主席、妇联主席邓颖曾说:“真挚持久的爱情”,不是“一见倾心”,因为相互全面的了解,思想观点的协和,不是短期能达到的,必须经过相当的时期才能真正了解,才能实际的衡量双方的感情。(《论社会主义的爱情婚姻和家庭》第五页),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同志曾讲:“两性相爱,是人生最重要的部分。应该保持他的自由、神圣、纯洁、崇高,不可强制他、侮辱他、污蔑他、屈抑他,使他在人间社会丧失了优美的价值。”(《李大钊选集》,第168页-169页)这两段情真意切、语重心长的教诲,是对社会主义爱情的真谛、对正确的爱情观的诠释,对当代男女树立社会主义爱情观有现实的指导意义。
坚持社会主义爱情观不动摇。在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关于形成男女平等新风尚的前提下,要从实际出发,与时俱进,学习借鉴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忠贞爱情的美德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爱情观,坚持到底不动摇,毋庸置疑,社会主义爱情观是自有人类社会以来最文明、最进步的爱情观,是革命前辈的实践和在新时期与时俱进的宝贵精神财富,集中体现在近年来几次修改的《婚姻法》中,其主旨是:自由、恋爱、依法结婚、男女平等、互敬互爱、白头偕老。具体地讲,坚持一夫一妻制,反对一夫多妻制及“婚外情”、保养情妇等;男女在恋爱结婚、家庭交友中自由平等,反对父母之命、媒约之言、买卖婚姻、强迫包办;爱情不是异性轻率地以身相许,而是建立在共同理想、共同事业、相知基础上的心心相印;能正确处理爱情、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关系,主张“真理至上”、“事业至上”、“道德至上”,反对“爱情至上”的观点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坚持社会主义爱情观的光辉典范。敬爱的周总理和邓颖超同志忠贞的爱情人人皆知。他们在60年的血风腥雨中,为了共同的理想和事业,相依为命,并肩战斗,患难与共,互敬互爱,恩爱愈笃。这种爱情举世无双。周恩来同志生前曾说:小超是这样热情,又这样理智,两者结合得这样好,简直是奇迹。邓颖超同志也说过:“我们几十年过的都是革命者的生涯。”这样忠贞、完美的革命者的爱情,堪称中华民族的楷模。当代青年男女,当然不可能全部照搬,但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爱情观,学习革命前辈的高尚情操,会终身受益。
(三) 践行男女平等理念要齐抓共管
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基本国策,需齐抓共管。
其一,加强宣传舆论工作。宣传舆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先导,践行男女平等理念也不例外。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如:电视、广播、报刊杂志等主导作用,使践行男女平等理念家喻户晓。要进一步解放思想,营造一个更加宽松的社会舆论氛围,支持广大妇女敢讲话,讲真话,善于保护自己。各级党和政府及妇联,要树立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典型,大力宣传其先进经验和新生事物。加强舆论监督,对有悖于男女平等理念的言行和违法乱纪行为,进行批评、曝光和惩处。要十分关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街道、社区、乡、镇、村等基层单位,发挥妇联、行政、非政府组织的合力作用,开办妇女热线、讲座、猜谜活动,加强与受众互动,使其易于接受,开辟宣传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新途径。深入开展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研究,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新成果、新理论、新经验武装干部、教育人民,较强队伍建设,为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提供理论依据和人才保障。
其二,为践行男女平等理念办实事。关键在于有针对性地最好实际工作。各学校在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时,应有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内容。尤其是中学、大学要根据男女学生的生理、心理特点,从两性的卫生、恋爱、交友与学习的关系方面适时教育,使其正确对待,以有利于健康学习与今后成家立业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把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纳入干部、职工培训的内容,为此带好头。各级党校、行政学院、干部培训基地,要安排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教育内容,开展你要的活动,作出表率。
把妇联办成真正的妇女之家。各级党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,培养选拔妇女干部,为妇联排忧解难,保障经费,支持工作,使其成为真正的妇女之家。各及综治委、公检法等,各尽其责,协同妇联预防和制止歧视女性、伤害女性和家庭暴力等违法乱纪行为。各级人大要加大立法工作,完善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法律体系。
支持创办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非政府组织,发挥齐拾遗补缺作用。加强与境外社会公益事业组织联系。如香港乐施会就是用港民捐款无私援助弱势群体单位,可发挥其开展异性项目资助,帮助贫困地区妇女提高文化素质,从经济上独立,有利于树立自尊、自立、自强意识。妇联、非政府组织。与香港乐施会三位一体,形成了合力,更好地反映了广大妇女的心声,解决存在的问题,正确引导青年男女学会选择伴侣、保护自己、成家立业,使践行男女平等理念见实效。
(四) 女性要牢固树立事业的成就感
要有自尊自立意识。践行男女平等理念既是一种精神动力,也是持之以恒的实践。而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立意识,认清自身价值,增强成家立业的自信心,至关重要。高尔基说过:“没有太阳,花朵不能开放;没有爱便没有幸福;没有妇女也就没有爱;没有母亲,便没有诗人,也不会有英雄。”(《人生格言》176页,甘肃人民出版社)这就深刻揭示了广大妇女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中的地位与特殊作用,应引以为自豪,克服自卑感,增强自信心,牢固树立自尊自立意识,成为保护自身尊严的模范。
牢固树立事业的成就感。众多革命女前辈只所以为建设新中国功不可没,担任了党和国家的重任,就是具有自尊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与男革命家一样风雨同舟,经历了生与死、公与私的考验,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爱戴的伟大女性。学习借鉴这种精神,就是应立足本职工作,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行各业的女强人为榜样,本职岗位上发展自强奋进、为国增光的美好形象。学习体育战线如女排、女足、女乒乓球队顽强拼搏、英姿飒爽、智慧超群的可贵精神,做新时期的女强人,做践行男女平等理念的促进派,真正成为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半边天。